第68章 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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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好几次对着屏幕停下手,心里堵得慌。 江叙这种人,真的是把“无知的恶”藏在“少年顽劣”的壳子里,坏得让人牙痒痒。 他不是那种拿着刀棍的反派,甚至有时候还会露出点笨拙的温柔:给原主递薄荷糖、在她被朋友起哄时站出来“维护”。 可偏偏是这种带着伪装的亲近,最能勾住缺爱的人。 他骨子里的顽劣就像没长好的刺,自己没觉得疼,扎到别人身上却全是血。 他把原主的怯懦当有趣,把她的顺从当理所当然,带着她往暗巷里钻、往酒吧里带。 甚至递过去那支毁了她一生的“电子烟”时,可能都没觉得自己在做坏事,只当是“带乖孩子见识见识世界”。 最让人气愤的是什么?是原主在出租屋咽气的那一刻,他接到电话后的第一反应不是着急,而是不耐烦。 他可能觉得,这个“玩腻了”的乖孩子,连最后都在给她添麻烦。 后来沈软软带着原主的执念回来,让他爱上了“林晚星”。 他才后知后觉地疼、才开始忏悔,可那又怎么样呢? 原主没能等到他的一句“对不起”,没能看到他为了她放弃理科班、埋首图书馆的样子。 他的愧疚再深,也只是自我安慰的枷锁,换不回那个会蹲在地上捡作业本、会因为一颗草莓糖笑出声的林晚星。 反观苏清鸢,写她的时候总忍不住心软。 她就像原主青春里唯一的光,带着点“小啰嗦”的认真,把朋友护得死死的。 知道江叙接近原主,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课间堵在教室门口劝、放学拉着原主的手跑; 看到原主搬进出租屋,她冒着雨跑过去,哪怕被吼“别管我”,也还是把自己的外套披在原主身上; 原主死后,她抱着墓碑哭到晕厥,却在后来的日子里,带着两个人的约定考上北师大,活成了原主本该有的样子。 女孩子之间的情谊就是这么纯粹,哪怕被误解、被推开,也还是舍不得放下对方。 可原主呢?每次写到她缩在出租屋角落发抖的样子,都觉得心疼又气她傻。 她太缺爱了,缺到把一点虚假的温暖当成救命稻草。 江叙递过来的一颗糖、一句“跟着我没人敢欺负你”,就把她勾走了。 忘了苏清鸢天天给她带的早餐、忘了自己曾经想考南大历史系的梦想。 她以为抓住江叙就抓住了依靠,却没想到对方只是把她当成路过的风景,看过了、玩过了,就随手丢在原地。 其实我本来想写成友情,但是我总觉得自己创作的小说角色都是有自己的灵魂的。 或者说是我写着发现他们自己有了自己的灵魂和想法。 我感觉到了苏清鸢他不是简单的把林晚星当成朋友,应该是爱情,所以她才那么执着。 写这个故事,不只是想讲一个“恶有恶报”的故事,更想跟屏幕前的你们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别学原主那样傻,别因为孤单就凑活着抓住错误的人。 真正的:()快穿:死后成了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