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再也别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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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要结束清洁大婶工作的时候,刺猬一电话让我乐了,他说他要请全家人吃饭。 为了吃他这顿饭,我倒数了1000多秒终于拎包像高铁一般急驰离去。 今夜,我们相约沙县。胖子匍匐在大碗面条前像暴晒了半天的萝卜丝。我看了看刺猬碗里的肉排,又看了看阳一翔碗里的鸡腿,悲伤地、落寞地扒了口米饭。此时的我,无比怀念刺猬亲手做的蕃茄鱼。 他直到今天才对厨房罢工,因为从今以后,他工作会很忙,他说他会在周末的日子里补偿我们。没有谁指责他的不是,因为没有谁为他在厨房里辛勤劳作付费,而我们早就习惯免费享受他的劳动果实。 阳一翔啃着鸡腿特香特满足,这可是他第一次光顾这种小店。但汤汁绝对不能沾到他阿玛尼衬衫上,否则他愤怒的跳起来报一个人民币数字,然后失去啃鸡腿的兴致。 刺猬还没有完全脱贫,吃他这顿饭我觉得很沉重。虽然这种速食比起他的手艺差太多,不过我还是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以往我们几个在家吃饭的时候我最会浪费粮食,而这次我不想辜负他的一番心意。 结帐买单的时候,我比刺猬快一秒掏出老人头。女收银员看着我和刺猬的钱,最终选择了刺猬。我知道,他以男生的身份赢了我,以美男的身份彻底赢了我。我把钱重新塞回口袋,他看着我,眼神特温柔。女收银员清了清喉咙,把钱递到刺猬的手上,横眼瞟了我一眼,好像在吃醋。 我们中间这个富二代阳一翔正抽着小店里预备的廉价餐巾纸,我知道这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一定不会买单。如果谁敢说他蹭饭,他一定会义正言辞的回击,我是金卡vip,这种街边小店根本就刷不了。 从沙县走出来,我们四个沿着大马路闲晃悠。 “我要辞职了。”我张开又臂欢呼,表情特喜庆。连扫马路的老大爷都莫名其妙看了我一眼。一般人都是‘我求职成功了’‘我恋爱了’才欢呼雀跃,所以我不是一般人。 “干得好好的干嘛辞职?”阳一翔难得关心下我。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干得好好的?”看见阳一翔我气就不打一处来。这家伙只对泡妞慷慨,对朋友吝啬。只要有显摆的机会绝不放过,还肆意践踏别人自尊。胖子是倒了哪八辈子血霉,竟交了这么个狐朋狗友。 阳一翔不吱声了。跟我们在一起,他几乎没有胜算。刺猬跟我站在统一战线,胖子当老好人保持中立。仗怎么打他都得输!所以他决定好男不跟女斗,大丈夫能屈能伸。 胖子有点赶不上我们的步子,小步慢跑的追了上来,连连喘着粗气。 刺猬问我:“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你说我现在辞职到底是不是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