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领证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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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粉刺的老脸该往哪搁? 坐在他的名车里我小有点紧张,这种男人勾搭我们这种小老百姓实在受宠若惊。汤觅带我去吃高档西餐。我是个奋斗在温饱边缘的人,每个月连税交得都不多。就一普通的朝九晚五的外人务工人员兼广大没有文化的农村少女之一。在我没有嫁出去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少女,年芳二八。 看得出来,他经常来这消费。领着他到老地方座下。侍者打趣说以前tommy经常一个人来在这里吃饭,这还是他第一次带女孩来。 多俗套的泡妞手段啊,连侍者都被他买通了。不过,虽说情节俗了点,但还是很受听的。他不必看菜单就点好了食物,看我满头是疱的还在翻菜单,也替我拿了主意。 为了不让我显得过于拘谨,他从我的小说找话题。“为了让喜欢的女生得到幸福宁可放弃自己的幸福,这个结局很让我感动。” 我说:“书上这么写的,生活过起来就没小说里那么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全是一地鸡毛柴米油盐。” tommy微笑着点点头。他说能不能留个email方便日后联系。 我现在大脑非常冷静,心里想道,大叔看你也是上世纪的人才,不想打击您。我只会跟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小帅哥发邮件,至于您这类,我太招惹不起了。 “怎么?”他轻声问着失神的我。 令我意外的是他竟像个小学生似的从普拉达包里拿出便签纸和中性水笔准备记录。像这种高档的名牌包里不应该放着高科技产品和高端大牌钢笔吗? “奔四的大叔也跟我一样喜欢用便签纸?”问完我肠子都悔青了,嘴巴怎么老比大脑运算快一拍?我是256内存还是主板烧了? 令我意外的是他竟然没有生气,反而夸我特实在,还说我风趣幽默灰谐只是婉转的提醒我得叫他tommy,而不是大叔。 他总能站在欣赏的角度观人待物。我写小说他说我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和不随波驱流的品格。我做策划案他说我的创意别具色彩正是他所欠缺的。我个子矮小他夸我小巧精致,我熊猫眼他感慨说我对工作太认真。我吃完饭不小心打了个饱嗝他说我很真实不做作。 我从来没被男人这么夸赞过,在他眼中,我的一切都是完美的。跟他在一起,我一点都不自卑。 他不会告诉我他在美国怎样怎样?他的手表价格多少多少?他念过多少书,毕业于哪所世界著名大学。交过几个国际女朋友?一个案子赚多少美金? 他只会告诉我他喜欢早起围着小区跑一圈,喜欢吃米饭和番茄鱼,有时也啃麦当劳。家里养了两条流浪狗,还没想好取什么名。自己在学做中餐,想给未来的女友熬小米粥。喜欢安静,一个人坐在阳台看一本书。爱喝咖啡,不排斥速溶。 这个男人完美得让我有种拖他去领证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