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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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好好喝上几杯!”

    有意无意间丢给楚四歌一个挑衅的目光,百里藏刀揽着江笙的肩头,伸手去摸桌上的瓷碗,“换大碗喝!我屋里还有酒!”

    “不是吧,又要我陪你喝酒?不,不要哇——”

    几番推搡却拗不过那磐石般的男人,江笙只得认命一般垂下了头,余光佯装无意点落在白衣少女的身上,她却笑得那般气定神闲,云淡风轻,温婉动人……和别有用心。

    ☆、乱点鸳鸯【下】

    在百里逐笑眼中,江笙就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官宦之后:爹妈有点小权,家里有点小钱,自己读点小书,闲来练点小武,个性有点小迷糊,小任性,小善良的……老好人。

    老实说,这性子并不惹人厌,还颇有几分招人喜欢。

    大抵就是所谓的中庸之美罢。

    几日相处下来,百里逐笑便体会出这青涩的少年,对自己是全然无意,与她说话间都有些心不在焉,垂着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只待见了大大咧咧的百里藏刀时才会忽然间变了神情,一口一个“小爷”自诩,时不时还随了他爆出几句充斥着男人血性的粗口,全然忽视了旁人惊愕不已的目光。

    而说他是老好人,则一点也不为过。

    几人现居的屋主老妪身子并不利索,粗活由百里藏刀来打理,照料一群人起居的担子便落在了柔卿身上。只是这几日楚四歌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脸色就没转过晴,看人都恨不得都要剜下几两肉来,有时候干脆就关了房门谁叫也不搭理,不免又叫柔卿多费了几分心。

    江笙知道寄人篱下白吃白住不在个理儿,闲来无事便跟着百里藏刀在院中舞弄几下短剑,然一连几日见柔卿忙里忙外倒是他先不好意思起来,揽了家务活不说,竟然还抽了天晚上熬夜给几人补了衣裳。

    第二日百里藏刀颤抖着摸了摸衣服上平整的针脚,惊得合不上嘴;只摸过自家师兄的医用银针扎兔子的少女自不必说,连柔卿都禁不住夸赞了几句手巧,难得出趟屋子活动筋骨的黑煞獒王,臭着脸偏过头去,继续散发着与违和的气息。

    江姓少年红着脸低了头不发一言。

    她看着他,只微微勾了嘴角。

    可以承认,自己是有些喜欢与这个年纪轻轻的老好人待在一起——尽管那个孩子总是在百里藏刀面前一副蛮横模样。然而百里逐笑很私心的知道,与江笙同进同出时,绷紧的神经便会稍稍松弛,那是与她相同的气息,常常令人舒心到想微笑。

    这些时日下来,似乎……只有她一人察觉到江笙的秘密。

    江笙开始时是有些不愿同她接近的:楚四歌对百里逐笑的情意明眼人都看得出,只是碍于百里逐笑不明不白的态度,还有那连妹成痴的大哥百般阻挠,这段感情在最初时就被闷死在襁褓中了。不过好再他与百里逐笑的性子有些微妙地相像,一来二去,竟是也有些粘着她了,进进出出间,一口一个“逐笑姐”,叫的居然比谁都热乎。

    百里藏刀本是高兴,然原本跟在自己身后那个自诩“小爷”的家伙忽然间没有了踪迹,好几日的,一直陪着百里逐笑在街市上玩到夜深才回来。

    抬头不见低头见,他便不是个滋味了:他陪不了小妹,江笙也不陪他。

    情路受挫的楚四歌虽说可悲,身边到底还有个柔卿作伴,算不得孤家寡人,可是自己……看看左边,是空的,看看右边,还是空的。

    于是百思不得其解的木讷汉子开始频频躲着两人,将被褥从江笙房中搬出来不说,苦着脸思索的时候也渐渐变多;一同躲着两人的还有黑煞獒王阁下,这几日脸色越来越黑,往空气中散发的戾气越来越重。

    有时候百里逐笑觉得那家伙分明就是个污染源。

    笑话发生在傍晚时百里逐笑为楚四歌送药汁的时候。

    这事本不该她来做。今儿约好了江笙去钓鱼,柔卿却说着他一直幻化做人形滞留尘世耗了太多体力,硬是将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