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书迷正在阅读:
是租屋还是买房的情况下轻易地进入购房市场。这也是目前国内房价不断上涨的原因之一。 比如说,近两年来,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租上涨了大约15%左右,而同时期商品房售价却涨了两三倍,有些城市房价甚至上涨幅度比这还大,房屋售价和租价差距明显地拉大。看到不断上涨的房价,不少居民总是以为,房价过去在快速上涨,房价未来同样也会快速上涨。因此,如果个人购房越往后,那么他要进入房地产市场所要所承担的房价就会越高,因此,个人购房就越要早进行。而且,在这些人看来,尽管个人购房条件不足,但可以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尽管个人购房要承受几十年的还房款的负担,但最后房子是归自己所有。既省了房租,又可通过房价上涨让房子升值。 其实,在这里有几个问题,一是房租上涨幅度小,而房价上涨快,这说明了房地产市场炒作严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并不是由自住型购买者决定的,而是由住房的投资者的需求决定的。由于投资者的住房需求是不确定的(比如房价上涨时,住房投资者需求会无限放大,反之房价下跌时,住房投资者需求又会无限缩小),因此,在一个住房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这个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是风险极高的。但是为什么这几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投资能够赚得盆满钵满?并非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法则有何不同,而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隐性担保所导致的结果。在一个房地产投资市场,政府如果让该市场的价格稳定,即该市场的价格只能在一个上涨的水平上,又有便利的银行金融杠杆及低利率政策,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炒作岂能不盛行?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岂能不不断地飚升?如果不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隐性担保,投资者面对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就不会贸然地进入该市场了。 二是对于自住型的住房消费者来说,由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隐性担保,房价不断地飚升,自然也就迫使这些住房消费者提早买房。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比如住房消费者需求提前,同样会与住房投资者一起来推高房价。还有,对于住房消费者来说,他们提前进入房地产市场,是不是一定降低了其购买负担?这就要看各个住房消费者本身的条件,就得看他们在购买住房时对各种风险的考量。因为,如果住房消费者完全不需求贷款一次性支付房款,那么这些住房消费者在购房时只是没有计算购买住房时所使用资金的机会成本,他所面临的风险不高。但是,如果住房消费者购买住房时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及使用父母的钱来购买住房,那么他所面临的风险可大了,比如利率风险、父母养老保险风险、个人未来职业变化风险等。这就是目前国内不少住房消费者成为“房奴”的原因所在。如果购房者是在房价高点进入,那么当市场逆转时面临的风险就更高了。所以,对于个人是否购房,并不在于他人是不是购买房子,而是在于个人财务状况、在于个人对未来收入预期、在于个人对购房后的风险考量,如果这些方式没有想清楚,个人贸然地进入房地产市场,其风险就更高了。 对于租房者来说,如果房价很高,即使个人有能力进入房地产市场,但是购房的机会成本也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一个人购买住房后,就少了许多资金进入其他市场投资的机会。比如在股市大涨的情势下,如果有钱进入这种高风险的市场,可能比购买住房的收益会更高。也就是说,如果这种机会成本大于购房收益,那么个人租房当然是可取的。 还有,许多人之所以要租房,最为重要的是他们资金实力不足,只能通过银行信贷及家人帮助才能勉强进入房地产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租房者若把这些因素及风险考虑进去时,那么他租房会感觉到风险低。而且,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泡沫疯胀欲裂时,个人租房面对的风险会更低。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个人是购房还是租房,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个人能否根据自己及市场的情况,根据这些约束条件及风险作出一个好判断与决策,而不是人云亦云。因此,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租房还是买房都不可一概而论,而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决定。有政府官员说,房价过高,中等收入者可以租房,这种说法不过是想推掉责任而已。(本文定稿于2007年9月7日)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房价是住房平民化的核心 2006年出台的“国六条”和九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大的特点是要用行政性强制的方式来改变目前不合理的住房结构,改变国内的房地产发展模式。正如《意见》指出的那样,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自今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70%以上都将建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有人说,这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