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派克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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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后来,道伯曼把我带到屠宰码头,让我在这当学徒。

    并勒令老板少要他一部分购买鱼排的钱。

    多好笑啊,我被海军拐卖了,被我们年年交税供养的海军,拐卖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杀鱼。不停的杀,不论冬夏。

    海港的冬天真冷,手指无法弯曲,但千万不能割坏鱼肉,会挨打。

    海港的夏天真热,闷热的海风让人不住流汗,可千万别把汗滴在鱼肉上,会挨打。

    

    就这样,暑去冬来,冬来暑往,七年过去了。

    我的人生竟有三分之一在杀鱼中度过。

    七年时间,我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码头上出刀最快的杀鱼仔。

    我本该握着笔杆和罗盘的手,也布满了鱼鳞。

    我都弄不清这些鱼鳞是哪年沾在手上的。

    二十一岁,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日子,我也有力量换个活法了。

    我找到了老板,这些年我给他赚了很多钱,总该分我一些吧。

    “什么?结钱?你说你不想杀鱼了?我呸!你是怎么来的,自己不知道吗?你永远都要给我杀鱼!

    算钱是吧,好啊,那你现在还欠我五万贝利,以后每天十分利。看你什么时候还完!

    派克,你给我听好了,你就是个臭杀鱼的!”

    “当我还是随便欺负的小孩吗?当我还是被海军押来的奴隶吗?去死吧你!”

    手起刀落,肥头大耳的老板被我一刀毙命。

    小时候,爸爸教过我用剑,但这一刀,是杀鱼时积累的底子。

    屠宰码头不能待了。

    走

    ,去大海上。

    大海那么大,海风那么爽,我自由了。

    从今天开始,我派克,自由啦!

    我很痛快,但是眼角怎么湿了?

    应该是开心的泪水吧,但开心的泪水不应该是甜的吗?

    我真的自由吗?

    我不自由。

    大海如此宽广,我却如此孤独,或许我应该找个家。

    群狼海贼团,多好听的名字啊,我在这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小头目。

    但我却不是很喜欢这个海贼团。

    狼吃羊,应该,但不该以杀羊为乐吧。

    狼王占有资源,应该,但不该将同伴视为财产吧。

    这个叫维尔嘉的男人,真值得我追随吗?

    带着不敢与人探讨的问题,我们登上了麦丰岛,目的是销赃和补给。

    一个月的时间,我和村民们相处的很融洽。

    尤其是那个自称有毛皮族血统的老弟。

    但维尔嘉却要背信弃义了,要对这里展开血腥的屠戮。

    得知了计划,我心里很难受。

    屠村那天,我带着一帮志同道合的小弟划水摸鱼,却见到那个男人横空出世。

    他用诡异的手段击杀了维尔嘉,却对我抛出橄榄枝。

    他夸我出刀利索,夸我很聪明。

    天呐,自从爸妈死后,整整八年,我再没听过来自上位者的夸奖。

    我不是个通贼商人的儿子吗?

    我不是个笨手笨脚的学徒吗?

    我不是个腥臭的杀鱼仔吗?

    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