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沈颖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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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颖,是金安府东安县的县令。 我本来不应该来这里当县令,我是殿试前三名,圣上钦点的探花郎。 要问我为什么是第三名的探花郎,而不是第一名的状元或者是第二名的榜眼。 那我只能说,状元不一定是前三甲里面最优秀的,探花郎却绝对是三人里面最好看的。 巅峰之上,前三甲已难分伯仲,皇上往往会选择最好看最帅气的那个为探花,再从另外两人中按照自己的喜好,点一个为状元,剩下的则是榜眼。 按照常规,前三甲应当会直接进入翰林院当编修,入朝便是五品。 我本也不应例外。 然而,探花郎美名在外,上到公主下到各府贵女,都想嫁与我为妻。 连丞相也有意招我为婿,我知道,只要我点个头,往后有丞相作为岳丈一路扶持,我必将青云直上。 只是可惜,我拒绝了。 我出生于江南书香世家沈氏,父母恩爱,他们约好一生一世一双人,本该幸福相守,我的母亲却因为生我时伤了身子,无法再生育。 父亲这一支却子嗣凋零,到我这儿,已成单传。 祖母便帮父亲做主,纳了一房妾室进门,母亲怨父亲背弃承诺,再不肯见他,三年之后,病逝于寒冬。 父亲大受打击,于母亲离世两年后的初冬病逝。 祖母将所有心血都倾注在我身上,对我全力培养,可惜毕竟年事已高,在我十五岁这年也撒手人寰。 至此,沈氏家族我这一支,就只剩下一个从未得到过我父亲宠幸的小妾,和我。 她待我还算是好,府里就只有她一个女主子,我也愿意尊称她一声二娘。 只是我到底随了父母的深情,不愿意拿自己的感情做交易。 二娘说的不错,沈氏一门都是痴情种。 她说她很看好我,要把她娘家小侄女接来跟我培养感情。 那年,我十六岁,卢春容八岁。 说起来我就想笑,十六岁的我,会跟一个八岁了还动不动就哭鼻子,一不留神还尿床的小丫头片子生出什么感情来。 相反的,正是因为看多了她任性发脾气涕泪横流的样子,对她完全没有任何好感,如果真要问我有什么感觉,那我只能说:厌烦。 请她离我远点。 二娘似乎也看出了我的厌恶,卢春容在这住了一段时间后,又二娘让她回去了,说等她长成大姑娘了再来。 只是从那之后,她便时不时出现在沈府。 幸好我平时住在书院里,见不到她。 我拒绝了丞相家的亲事,丞相不能牛不喝水强按头。 但是公主也看上了我,她作为天潢贵胄,就直接多了,她请了皇上赐婚。 总所周知,尚公主之后,驸马不得入朝为官,只能混个虚职。 皇上不忍浪费人才,一时拿不准主意,招我进宫,询问我的意见。 我照例拒绝了,用的理由也很假,我说我有隐疾。 欺君之罪是死罪,幸好,我进宫之前特地去一江湖神医那里寻了药。 太医查验过后,肯定了我的隐疾,与公主的这门婚事才告一段落。 只是,皇上和丞相都让我得罪完了,我知道这京城怕是待不下去了。 果不其然,我被雪藏了,赋闲一年多后,才将我打发到东南边一个偏僻的地方当县令。 七品的县令比不得五品的翰林院编修有前途,我却也乐在其中。 为国为民,当什么官不是官呢!县令反而更贴近百姓。 我先是扶持善堂,又将手中的权力下放给手下的三个县官。 说来讽刺,别的县令都将权力抓在自己手中,生怕被夺走,三个县官官位如同虚设。 而今我主动放权给他们,他们却什么都不会。 他们说,民间戏称他们“摇头老爷”,他们自己也那么觉得。 我只能手把手的教他们执掌各自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