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买二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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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边叫一边挣扎,陈宪之将它放下来,它就跑到仆人脚边跳起来咬过他手里的狗绳,叼到陈宪之的手边。

陈宪之好脾气的接过,任劳任怨的蹲下给它戴上去“好嘛,我带你出去逛。”

若昂一世,查尔斯的狗儿子。脾气温顺活泼,而且聪明,最喜欢往人身上扑看见谁都是一派的热情,和他爸完全是两个极端。

陈宪之喜欢叫它顺顺,若昂一世这个名字还是太不属于狗了。

顺顺被查尔斯养了四五年一直带在身边,从西洋漂洋过海来这里宠物死亡率很高,顺顺作为娇贵的小型犬显然被照顾的很好。

起因是陈宪之和查尔斯逛街的时候进了一家宠物店,他想起了玄英,它被托付给了兰诺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查尔斯见他对着狗发呆以为他想要便买下了那家宠物店,事后发现陈宪之真的只是在发呆。

这让陈宪之觉得他不光疯而且傻,好在查尔斯手上产业众多一家宠物店不算大事。他从中带了些宠物玩具出来打算想办法找途径寄到坤州给玄英。

查尔斯听完也不知抽什么疯第二天就起了个大早把顺顺送了过来,可怜的顺顺眼还睁开就被他爸塞进了陈宪之被子里。

一人一狗面面相觑,查尔斯把狗扔完就马不停蹄地去上班了。

顺顺跟着他睡了个回笼觉,查尔斯在他不间断的电话轰炸下才在百忙之中抽空接了个电话,张嘴就说“我比较忙,你带若昂一世玩一下。”

他是被抓来享福等待被营救的哈,谁要给他带狗儿子。于是张嘴就拒绝,打定主意要让人给他送回使馆去。

“不行——杰西卡我不同意,你和该死的前夫都有狗,为什么不能带若昂一世!”

“……神经病。”

男人鸡飞狗跳的动静闹得实在是大,他真切的怀疑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查尔斯在意的人了,不然他怎么能那么自然地发疯。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外使……就像他很难理解温钰是帝师一样。越相处下来越能发现这些人真的脑子都有点病。

最后他还是屈服了,其实顺顺他爸撒泼打滚几天都不如顺顺每天被塞被窝陪着睡觉有用。多来两天他眼一闭也就认了。

他不喜欢让人跟在身边也不太认路每次出门手上都会拿着仆人准备的地图,今天也不例外,他一手牵着绳子一手拿着地图。

“好了顺顺,今天我们去……安德森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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