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血液癲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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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杀杀!” 杀声震响荒野。 持矛武士们身著皮甲嘶喊著,各自用长矛击打盾牌,大踏步的向前踏去。 奴隶兵们则跟在持矛武士的两翼,跟著一起先前。 但这些奴隶兵的步伐却十分混乱。 往往是你走一步,他走两步,东拉扯、西摇摆,看上去完全不像是一支军队。 至於持矛武士也只是稍好。 仔细看去,整个持矛武士的中军方阵不仅身穿的皮甲各不相同,方阵內的旗帜也是五顏六色。 红的、黄的、紫的、蓝的,五八门。 这边旗子高,那边旗子低,东支一块,西倒一片。 完全是像是乱七八糟东拼西凑成的一支队伍。 阿普勒斯此刻就身处在这支队伍之中。 “果然,对中世界的杂牌混装军不能抱有期待,集训尚且如此,上了战场能有什么作用?” 阿普勒斯正式在集训中,而且是已经集训了一周。 由於洛伦王国的独特军事体制,封臣向封君完成军事义务,不可避免地,就会集结出一支兵力来源十分复杂的队伍。 这时候指挥就成为了一个问题。 所以君主在集结军队后一般会一定时间的集训,视国家军事动员能力的高低,短则一周,长则一月。 为的也不是別的,就是怕士兵在战场上由於指挥不统一而相互践踏,乃至於稀里糊涂的误杀友军。 这支军队的战斗力也可想而知。 动輒数万乃至於十万的步战大军对於战爭的作用不能说是聊胜於无,但也的確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真正能够决定战爭胜负的还是那些骑著高头大马的持矛衝锋的骑士。 五千人,整整五千人。 身著全身重甲五千骑兵排列成整齐的方阵,像是钢铁一样坚硬而寒冷。 太阳下,闪亮的鎧甲上符文的光芒流转,把阳光折射出冰冷的弧度,笔直而的长矛被紧紧的握持在骑士们的手中。 “衝锋!” 王室的大旗挥动,紧跟著诸位伯爵的旗帜一起响应,其他诸如子爵男爵的军旗也紧跟而上。 战马迈动起了了沉重的铁蹄,整齐而缓慢的迈步声缓慢而坚定地把大地践踏得轰隆作响。 原本宛如静止的骑兵方阵开始了衝锋,缓慢的钢铁此刻变成了疾驰在大地上的最锋利和最寒冷的刀刃与巨锤。 但这样的衝锋更像是火山中急喷的熔岩,能够摧毁一切。 燃烧,奔腾,钢铁的利刃也必须为之折断,传奇的史诗也必须为之折腰。 这就是洛伦王国的力量,真正的定国神器。 坚不可摧,所向无敌。 “止!” 国王的旗帜再次麾下,崩腾的钢铁熔岩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安静了下来。 炽烈的阳光打在这些身披重鎧的骑士身上,折射出荣耀而沉默的光芒。 “好。”新君卡尔二世,也就是二王子志得意满的看著这一幕。 这样强大的军队,在属於他的王旗下奔驰纵横,这种独属於国王的个人权威怎能不令他感到欣喜呢。 环绕在周围的贵族们也跟著叫好。 “陛下,我们有著如此强军一定能够获胜!” “是啊,蒙主庇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