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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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不用想,八字鬍很可能是“白色鼠”的常客。 贝莎翻了翻白眼,男人都一样。 “所以他们是为了威胁。”威廉下了结论:“很可能是威胁你的亲人,让你亲人做某些事或不做某些事。” 贝莎恍然,紧绷的神经稍稍放鬆。 三名绑匪却不约而同的沉默了。 八字鬍紧盯著威廉看了好一会儿,沉声警告:“你最好別故作聪明,威廉,聪明人往往死得更快。” 这是实话,聪明人意味著有可能记住他们的脸或者猜出其它什么细节。 所以威廉闭嘴了。 马车摇摇晃晃的拐进一个小巷,最终驶进一间废弃的仓库。 威廉在心里默记绑匪的人数和装备: 车上三人,一把m1转轮一把军用柯尔特转轮,车夫不確定是否带有武器。 (上图为1860年军用柯尔特转轮手枪,它相比m1转轮手枪落后得多,它需要在转轮弹室中前装火药和弹头,再后装火帽。m1转轮手枪只需直接后装金属弹壳定装弹即可,往往m1完成所有装弹,柯尔特只来得及装完一发弹药) 开门的绑匪手里拿著一把德赛莱针击步枪,从他恰到好处的握枪力度和放鬆的姿势看,威廉认为这是个在军队里受过正规训练的老兵。 (上图为普鲁士制式步枪德赛莱针击步枪,於1841年开始秘密列装普军,是世界首款后装步枪也是当时最先进的步枪,其它国家还在使用前装步枪,射速只有它的五分之一左右) 当马车驶进仓库时又增加一个人,看起来是头目。 他坐在空处的正中央,孤孤单单的一把椅子,头戴牛仔帽腰掛著m1转轮,一排子弹像皮带似的隨意吊在腹前,窗口透过的阳光恰好照在他粗糙的右颊上,嘴角叼著一根草梗轻轻嚼著,活脱脱一个美国牛仔。 见马车驶来,牛仔自带气场缓缓起身,右手习惯性的扶著枪套。 这姿势让威廉感到了压力,这傢伙估计学的也是牛仔快速出枪的那一套,枪法不会太差,可能是个大威胁。 马车缓缓停了下来,八字鬍推著两人下车,他冲牛仔扬了扬头:“人带到了,奉送一个。” “奉送?”牛仔吐掉草梗,抬头疑惑的望向八字鬍。 “是的。”八字鬍上前解释:“路上撞到的,不得已一起抓回来了。” 牛仔盯著威廉看了一会儿,冷冷的问了一句话:“他是不是叫威廉?” “是的。”八字鬍眼含不解:“你怎么知道这个?” 牛仔笑了起来,他恨铁不成钢的瞪了八字鬍一眼: “贵族学校叫威廉的有几个,芬恩?” “你这个蠢货一点都没意识到他是俾斯麦的儿子?” “你竟然把他当作路人一起带到这来,带到我面前?!” 八字鬍愕然回望威廉,眼睛瞪得溜圆。 “俾斯麦,的儿子?”他艰难的问,脸上写满不信。 贝莎一颗心沉到谷底。 完了。 牛仔叫出“芬恩”这名字,就意味著他已做了决定。 绑架从这一刻起已从“威胁”变成了“杀人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