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雷明顿平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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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但从17世纪一直使用到了19世纪中叶的前装燧发枪依旧是各国军队、民间拓荒者、殖民者使用的主流枪械。 而雷明顿泵动式霰弹枪,熟练的枪手可以在短短的两三秒的时间把七颗霰弹倾泻出去。 他有把握一枪一个! 朱师焱举著枪,瞄著前方越来越清晰的敌人。 事到临头他越发的冷静。 他本就不是什么怕事之人。 他的射击天赋不错,以前和朋友一起去打野猪的时候,都能做到百米开外轻鬆命中。 虽然以前打的是野猪。 打人还是第一次。 但想来差別也不是太差。 和大多数人对霰弹枪的了解不一样的是。 霰弹枪的准头其实是不错的。 使用独头弹,一百五十米到两百米之间,精度堪比步枪。 即便使用鹿弹——就是一种用於狩猎大型动物的霰弹。 以现在朱师焱使用的00號鹿弹为例,每一枚弹药,有12枚直径约为9毫米的铅弹。 在百米外的散布直径不超过30厘米。 可以说,在五十米到一百五十米之间的交手。 使用霰弹枪的优势极大。 在看到对方没有装备长枪的时候,朱师焱就已经充满了底气了。 罗三古看著拉泵上膛的朱师焱,也学著他的样子完成了上膛。 咔嚓,咔嚓! 清晰的上膛声响起。 躲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一行人屏住呼吸。 虽然心中惶恐,但是大家也清楚。 如果被这些爱尔兰人抓到。 不死也要脱层皮。 还不如拼一把! 朱师焱瞄著最左侧一人,默默计算著距离。 等到准星完全將此人套在其中的时候。 他猛然扣动了扳机。 ....... 史考特是一名典型的爱尔兰壮汉。 他的头顶上有一道伤疤,从额头一直蔓延到了锁骨上。 这是他在和墨西哥人廝杀之时留下来的伤痕。 在这个完全依靠暴力建立秩序的地方。 只有敢打敢拼之人才能踩著其他人往上爬。 史考特双眸盯著前方。 映入眼帘的大鼻头卡车,居然让他感到了一丝不安。 但很快他就把这一丝不安驱散。 只是一些华人而已。 这些华人十分的温顺,他们就像是不知道反抗的绵羊。 史考特想到了自己去年的时候,跟著老大比尔衝进唐人街劫掠的事情。 他用短刀一连砍死了十几个中国人,那些中国人犹如受到惊嚇的羊群一样四散逃命。 那可能是他听到过的最美妙的声音了... 想到这里。 史考特为自己內心的那一丝不安感到可笑,他伸出舌头,舔了舔乾燥的嘴唇,眼神中带著一种嗜血的快意... 就在此时。 砰! 他脸色微变,便听到了一声坠马落地的声音。 “他们有枪!” 有人喊了一句。 然后便听到了连续的枪声。 砰! 砰! 砰! 每一声枪响,都有一人落马坠地。 史考特还未反应过来,便感觉左肩一痛,胯下马匹也嘶鸣了起来,隨后倒在地上,將他的右腿压在了马下。 他只听到了几声咔嚓的声音。 右腿的骨折,左肩锁骨被一枚铅弹射碎,剧烈的疼痛让这名杀人如麻凶神恶煞的爱尔兰人发出了悽厉的哀嚎.... 他努力睁开眼,看到了让他惊恐万分的场面。 9名骑马而来的爱尔兰枪手已全部中弹。 史考特脸色惊恐。 刚刚那一阵密集的枪声让他恍惚。 一个照面,命中9人。 对面的中国人,难道...有一个排的火枪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