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本特利杂记发行章末必看

背景
字色
字号
书迷正在阅读:
研究》后,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是一篇和他们之前看过的所有小说都不一样的作品。

    虽然题材新颖,但写作的技法以及故事的情节却异常成熟。

    更重要的是,这实在是太好看了,太上头了!

    再加上,还有狄更斯先生的新作。

    这简直太值了!

    於是,《本特利杂记》就像是病毒一样,开始席捲整个伦敦。

    只因为,这是唯一能够看到《血字的研究》的地方。

    .......

    米歇尔和狄更斯同样没有閒著。

    这天一大早,狄更斯就派马车来接米歇尔。

    一见面,这位大文豪就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脸上又兴奋又忐忑。

    两人来到舰队街,这里是伦敦报业的中心。

    街道两旁的书店,都將最新一期的《本特利杂记》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杂誌的封面设计得非常艷丽,採用了三色的封面,这在这个时代极为少见。

    这个封面是由克鲁克香克设计,以红色作为主基调,搭配黑色和金色,融合了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元素,让人眼前一亮。

    但效果也是极好的,在书店摆放的一眾杂誌中,《本特利杂记》无疑是最显眼的。

    封面上,用烫金字体印著《血字的研究》这个標题,以及一行小字——“一部你从未读过的侦探故事,关於逻辑与推理的传奇”。

    狄更斯和他自己的新作《雾都孤儿》,反而成了陪衬。

    这是狄更斯力主的结果,他坚信福尔摩斯有这个魅力。

    他们站在一个书店的斜对面,悄悄观察著。

    没过多久,就有顾客上前来询问。

    一个穿著体面的绅士,指著杂誌问道:“老板,这就是那本有侦探故事的杂誌吗?”

    “是的,先生!今天刚到的!”

    绅士毫不犹豫地掏钱买了一本。

    紧接著,一个行色匆匆的年轻职员,一个拎著菜篮的家庭主妇,甚至一个戴著礼帽的贵妇人,都陆续前来购买。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开口问的都是那篇“侦探小说”。

    书店老板的脸上乐开了花,手脚麻利地收钱、递杂誌,嘴里还不停地吆喝著:“最新一期的《本特利杂记》,不容错过!”

    狄更斯激动地抓住米歇尔的胳膊,压低了声音,但语气里的兴奋却怎么也压不住。

    “你看到了吗?米歇尔!他们都是衝著福尔摩斯来的!我们成功了!”

    “还有你的《雾都孤儿》!”

    米歇尔也露出了笑容。

    看到自己笔下的人物,能够跨越阶层,被不同的人所喜爱,这种成就感,远比金钱更加令人满足。

    见到销量还不错,两人心满意足,准备回到狄更斯家中来顿庆功宴。

    马车刚刚抵达道提街48號,米歇尔和狄更斯刚刚下车。

    就在这时,一位送信的信使匆匆赶来,递给狄更斯一封信。

    “狄更斯先生,本特利先生的急信!”

    狄更斯拆开信,只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就瞬间凝固了。

    他抬起头,看著米歇尔,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狂喜。

    “走!我们快去杂誌社!出大事了!”

    ps:

    接到通知,明天本书会上二轮推荐,栗子恳求大家的追读~这对这本书巨关键。

    pk输了,大概率后续的曝光机会也很少了。毕竟不是谁都能打贏復活赛。

    真的不想这本书被大佬一脚踹死......然后进入斩杀线。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养书了,哪怕不看,每天也可以打开更新翻到最后一页,显示追更排名的页面。

    这就是对栗子最大的鼓励和帮助了......

    立个flag,要是pk打贏了,加更!三更一星期!从二更兽进化!

    球球各位义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