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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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路明非站在楼梯拐角,听了几秒,然后继续往上走。

    亡命之徒,为何你还不清醒?

    门没锁。

    他推门进去,客厅的灯亮著,茶几上摆著一杯茶,电视在放新闻联播,声音开得很小。

    叔叔坐在沙发上,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polo衫,领口松垮垮的,头髮梳得油亮,几根长丝横跨过头顶,勉强遮住头皮。

    路明非站在玄关,拖鞋穿到一半,和叔叔对上了目光。

    “明非?”叔叔把电视音量调低,“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回来收拾点东西。”

    “剪头髮了?”

    “嗯。”

    叔叔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点了点头:“精神多了,以后別留那么长,跟个流浪汉似的。”

    路明非换好拖鞋,往自己房间走。

    经过沙发的时候,叔叔忽然开口。

    “明非,”他说,“等一下。”

    路明非回头。

    叔叔把茶杯端起来,抿了一口,又放下,嘴唇动了动,像是在组织语言。

    “那天在动物园,”他说,“你婶婶说话是难听了点。”

    路明非没接话。

    “她那个人你也知道,刀子嘴,脾气上来什么都往外说,”叔叔看著茶几上的茶杯,“她没有恶意。”

    路明非站在那里,面无表情

    “嗯。”他说。

    “你別往心里去。”

    “不会。”

    叔叔点了点头,似乎觉得这件事就这样翻篇了。

    他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茶水已经凉透了,他的眉头皱了一下,还是咽下去了。

    路明非看著他。

    这张脸他看了四年。

    年轻的时候应该还算端正,现在被岁月和安逸泡软了,头髮油得能炒菜,下巴线条层叠,眼角堆著纹路。

    他穿的polo衫领口鬆了,牌子是ste,鱷鱼標誌在胸口趴著,仿的,但仿得很像。

    路明非忽然想起很多事。

    刚来的时候,叔叔带他去买书包,挑了很久,最后买了一个不便宜的。回家的路上叔叔说,你爸妈不在身边,叔叔不会亏待你。那天的阳光和今天一样,暖洋洋的,他坐在电动车后座,手抓著叔叔的衣角,觉得这个人真好啊。

    后来他想买一双球鞋,叔叔说要考试考好了才给买。他考好了,叔叔带他去商场,试了好几双,最后买的是打折的那款。回家的路上叔叔说,你婶婶最近手头紧,將就一下。他说好。

    再后来,他看见婶婶开著新车送路鸣泽上学。那辆宝马不大,排量也小,但崭新的,在阳光下亮得刺眼。叔叔站在旁边,穿著一件新外套,牌子他不认识,但做工很好。

    他从来不去细想这些事情。

    想清楚了,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叔叔,”路明非说,“我打算搬出去住一段时间。”

    叔叔的手停在茶杯上。

    “搬出去?”他抬起头,眉头皱起来,“搬去哪儿?”

    “同学家,她一个人住,空房间多,我去做个伴。”

    “哪个同学?”叔叔问道,“是昨天那个女孩?”

    “嗯。”路明非点头。

    叔叔沉默了会儿,手指在茶杯边缘摩挲。

    电视里的新闻播完了,开始放天气预报,背景音乐叮叮咚咚的。

    “你婶婶那边……”他斟酌著措辞,“她就是嘴上不饶人,其实——”

    “我知道,”路明非打断他,“我不是因为她走的。”

    这话说出口,他自己都不信。

    但叔叔好像信了,或者说,他选择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