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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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路明非站在楼梯拐角,听了几秒,然后继续往上走。 亡命之徒,为何你还不清醒? 门没锁。 他推门进去,客厅的灯亮著,茶几上摆著一杯茶,电视在放新闻联播,声音开得很小。 叔叔坐在沙发上,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polo衫,领口松垮垮的,头髮梳得油亮,几根长丝横跨过头顶,勉强遮住头皮。 路明非站在玄关,拖鞋穿到一半,和叔叔对上了目光。 “明非?”叔叔把电视音量调低,“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回来收拾点东西。” “剪头髮了?” “嗯。” 叔叔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点了点头:“精神多了,以后別留那么长,跟个流浪汉似的。” 路明非换好拖鞋,往自己房间走。 经过沙发的时候,叔叔忽然开口。 “明非,”他说,“等一下。” 路明非回头。 叔叔把茶杯端起来,抿了一口,又放下,嘴唇动了动,像是在组织语言。 “那天在动物园,”他说,“你婶婶说话是难听了点。” 路明非没接话。 “她那个人你也知道,刀子嘴,脾气上来什么都往外说,”叔叔看著茶几上的茶杯,“她没有恶意。” 路明非站在那里,面无表情 “嗯。”他说。 “你別往心里去。” “不会。” 叔叔点了点头,似乎觉得这件事就这样翻篇了。 他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茶水已经凉透了,他的眉头皱了一下,还是咽下去了。 路明非看著他。 这张脸他看了四年。 年轻的时候应该还算端正,现在被岁月和安逸泡软了,头髮油得能炒菜,下巴线条层叠,眼角堆著纹路。 他穿的polo衫领口鬆了,牌子是ste,鱷鱼標誌在胸口趴著,仿的,但仿得很像。 路明非忽然想起很多事。 刚来的时候,叔叔带他去买书包,挑了很久,最后买了一个不便宜的。回家的路上叔叔说,你爸妈不在身边,叔叔不会亏待你。那天的阳光和今天一样,暖洋洋的,他坐在电动车后座,手抓著叔叔的衣角,觉得这个人真好啊。 后来他想买一双球鞋,叔叔说要考试考好了才给买。他考好了,叔叔带他去商场,试了好几双,最后买的是打折的那款。回家的路上叔叔说,你婶婶最近手头紧,將就一下。他说好。 再后来,他看见婶婶开著新车送路鸣泽上学。那辆宝马不大,排量也小,但崭新的,在阳光下亮得刺眼。叔叔站在旁边,穿著一件新外套,牌子他不认识,但做工很好。 他从来不去细想这些事情。 想清楚了,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叔叔,”路明非说,“我打算搬出去住一段时间。” 叔叔的手停在茶杯上。 “搬出去?”他抬起头,眉头皱起来,“搬去哪儿?” “同学家,她一个人住,空房间多,我去做个伴。” “哪个同学?”叔叔问道,“是昨天那个女孩?” “嗯。”路明非点头。 叔叔沉默了会儿,手指在茶杯边缘摩挲。 电视里的新闻播完了,开始放天气预报,背景音乐叮叮咚咚的。 “你婶婶那边……”他斟酌著措辞,“她就是嘴上不饶人,其实——” “我知道,”路明非打断他,“我不是因为她走的。” 这话说出口,他自己都不信。 但叔叔好像信了,或者说,他选择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