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背景
字色
字号
神作。

    几家影视公司你争我抢,挤破了头还是让这本书的影视化版权落在了星光娱乐的手中。小乔总为了拿下这部ip算是斥了巨资,给出了一千三百万的版权费。千与千盛拿乔了许久,最终同意把影视化版权卖给星光娱乐。

    与网站签好合同后,星光娱乐的官博就迫不及待宣布了这个消息,卖萌说拿到《阳间诡事》的影视化版权啦。还艾特了千与千盛和时莺,说希望大家合作愉快。

    尽管没有明确表示影视化后时莺会在这部作品中出演,但这个艾特就很有灵性了,与官宣的意思差不离。而时莺也紧接着发了个微笑的表情包算作回应,相当于默认了会出演这件事。

    时粉与千与千盛的粉丝闻声赶来,纷纷欢快撒花,乐得跟过年了一样。把《阳间诡事》吹得天上有地下无,连力压《刀锋》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刀锋》的书粉当然看不惯了,还没来得及一一争辩,又一件事爆了出来。某个微博上挺有名的专业打假人贴出了一组图,指出《阳间诡事》抄袭《刀锋》。

    这瓜一出来,吃瓜网友都懵了。现在专业打假人已经进驻网文圈,连抄袭这种事都要插一脚了吗?关键人家还有理有据、条理清晰,连调色盘都搞出来了。

    于是网友的注意力从评论区截图这事转移到了新瓜上,纷纷在微博买好房,生怕自己错过很多。密切关注着的网友们又见识到了一场骂战,不过这次是两边的书粉撕得厉害。

    千与千盛的粉丝首先跳出来,说自家大大写文那么多年从来没闹出过抄袭的风波,如今猛地被人爆出来抄袭《刀锋》,简直要让人笑掉大牙了。

    大大写了那么多好文,在网文圈早就出名了,还需要自毁名声去抄袭一个新人作者?有的人就是那么普通且自信,一本书出了圈,就敢登月碰瓷前辈,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

    三水的粉丝也不是吃素的,喜欢《刀锋》的更是大有人在,这一下就被勾出了火气,跟千粉对上了线,问他们网上出的调色盘怎么解释?

    他们就说了写刑侦探案文的又不只有三水,自家大大怎么就写不得?何况大大的文是灵异向的,跟《刀锋》这种写实派完全不一样。别是有人亲妈眼,见着写差不多题材的就觉得是在抄自己。

    吃瓜的网友也跟风去看过网上的调色盘,一眼看去挺像的。主角的人设、主角团的设定,案子的设计风格与写法,再加之连一些语句都是一样的。

    千粉死不承认,说这些都是写文通用的,顶多就是撞了设定,构不上什么抄袭。何况这些只占了目前篇幅的很小部分,后续剧情走向是不同的。

    两边的粉丝闹得挺大,千与千盛站出来出了一则声明,表示《阳间诡事》系自己独立创作的成果,有借鉴过一些民间传闻,但并未抄袭或者融梗过任何人的作品。望有些人适可而止,否则会将网上污蔑自己的评论保存移交律师处理。

    好家伙,律师函警告都出来了。这下千粉更加肆无忌惮,理直

    气壮地跟那些说抄袭融梗的人对喷。而时莺的粉丝也加入其中,把《刀锋》贬得一文不值。

    本来网文圈的事与时莺粉丝没什么干系,但《阳间诡事》的影视版权刚被星光娱乐买下,已经确定时莺会在其中出演了。若是原作这时候抄袭融梗被锤了,时莺难免会受到波及,至少被网友一顿嘲是少不了的。

    况且踩《刀锋》一定程度上也是在踩周凝,毕竟这是周凝目前的作品中最出彩的一部,可以说既是代表作也是成名作。若是能把《刀锋》贬到尘埃里,仿佛就赢了周凝一样。时粉是恨不得对家下一秒就滚出娱乐圈的,因而任何能够奚落周凝的机会都不会放过。

    有了时粉的加入,千与千盛那边是如虎添翼。饭圈那一套时粉熟悉得很,信手拈来就用在了网文圈里,把《刀锋》以及三水的微博搞得乌烟瘴气。还涌到网站书评区底下骂人,让三水有种就出来说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