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芙蓉沙受降海晏定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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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保护条款进行了文学创作层面的调整。

    二、清代钦差大臣的核心规制与权责

    本章中李砚臣、百龄的钦差大臣身份,完全符合清代政治制度,核心规制如下:

    1钦差大臣的任命与性质

    钦差大臣,又称“钦命大臣”,是清代皇帝针对重大事件、跨省要务,专门从京官或封疆大吏中钦点派遣的特使,代表皇帝本人“代天巡狩”,事毕即撤,权责远超常规地方官员。对於东南海盗这类涉及闽粤两省、关乎海疆安定的重大事件,皇帝钦命闽浙总督、广东巡抚为钦差大臣,会同两广总督办理,是清代常规操作,完全符合史实逻辑。

    2钦差大臣的核心权责-奏摺直达权:钦差大臣的奏摺可直达御前,无需经部院周转,皇帝硃批直接回文,是最高规格的奏事权限;

    -临机处置权:针对所办要务,可先行处置后上奏,无需层层审批,对所辖区域的文武官员有节制、参劾之权;

    -法定见证权:钦差大臣主持、见证的授职、受降等事宜,代表皇帝认可,具备最高的法定效力;

    -联署担保权:钦差大臣联署的承诺、手令,等同於朝廷担保,在清代官场

    3官场排位规制

    清代官场中,钦差大臣无论本职品级高低,地位均尊崇於同级常规官员;若本职为总督、巡抚的封疆大吏获授钦差,排位以本职品级为序,总督高於巡抚,辖区首席主官高於会同钦差。本章中庄应龙、李砚臣、百龄的排位、分工,完全遵循此铁则。

    三、清代总督、巡抚加衔规制:太子太保与太子少保

    1品级与权责

    清代“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从一品衔;“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正二品衔。二者均为清代皇帝赐予重臣的荣誉加衔,无实际执掌,代表皇帝对臣子的荣宠与信任,通常授予总督、巡抚、尚书等封疆大吏与中枢重臣。

    2官场礼制

    加太子太保衔的总督,与加太子少保衔的巡抚,不仅有明確的品级高低,在大典主礼、奏摺联署、官场排位上,均有严格的先后次序:总督为辖区最高军政长官,必须领衔主礼,巡抚为一省行政长官,受总督节制,负责协办执行,本章完全遵循此清代官场铁则。

    四、清代圣旨的三类核心规制:制詔、誥命、敕命

    清代皇帝下达的官方文书,核心分为制詔(制书/詔书)、誥命、敕命三类,本章內容均有涉及,三类文书的规制与用途严格区分,不可混用:

    1制詔(制书、詔书)

    -用途:用於宣布全国性重大政令、大赦天下、重大战事宣告、制度改革等国家级大事,是清代最高等级的官方文书。本章中招安赦免、核心条款宣告、不剃髮特旨的圣旨,便属於此类。

    -规制:以“奉天承运皇帝,詔曰”开头,结尾为“布告天下,咸使闻知”“钦此”,必须加盖“皇帝之宝”玉璽,由內阁撰擬、皇帝硃批后下发,通过兵部驛传系统全国通达。

    -使用范围:面向全国臣民,无品级限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誥命

    -用途:用於封赠一品至五品的现任官员,及官员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妻室,民间俗称的“誥命夫人”便来源於此。本章中郑一嫂受封二品誥命夫人、张保仔授正五品守备的封赠文书,便属於此类。

    -规制:按官员品级,採用不同顏色的綾绢织造:一品至二品用苍、青、黄、赤、黑五色綾绢,三品至四品用苍、青、黄、赤四色,五品用苍、青、黄三色;首尾织有“奉天誥命”四字,文用满汉双语对照,加盖“制誥之宝”玉璽,由翰林院撰擬、內阁统一颁发。

    -使用范围:仅针对五品以上官员及家属,是身份与荣誉的法定凭证。

    3敕命

    -用途:用於封赠六品至九品的现任官员,及官员的祖父母、父母、妻室;也用於皇帝对下级官员的训诫、委任、嘉奖。本章中严显授正八品布政司经歷,及千总、把总、外委等低级武官的授职文书,均属於此类。

    -规制:统一採用纯白綾绢织造,首尾织有“奉天敕命”四字,文用满汉双语对照,加盖“敕命之宝”玉璽,由翰林院撰擬、內阁统一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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