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血路蜿蜒离江湖 书房聚将议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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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袭来。他缓缓坐下,闭上眼睛,嘴角却轻轻翘起,脑海中浮现出那些年与徐凤年一起闯荡江湖的画面。想起两人在破庙里哼着跑调的歪腔小调,想起两人偷瓜被追得抱头鼠窜,想起两人挨了打还互相调侃对方的狼狈模样,想起两人一起看姑娘时的窃喜与羞涩…… 那些画面,温暖得像是冬日里的暖阳,驱散了身上的疼痛与寒冷。 他不知道的是,此刻的太安城,中轴御道上的对峙已经结束。当得知温华的情况后,徐凤年疯魔了一般,挣脱了所有人的阻拦,在御道上狂奔。一袭白袍,满头白发,如同鬼魅般掠过城头。寒风在他耳边呼啸,可他却仿佛听到了温华的声音,那声音清晰得像是就在耳边:“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温华!我操你祖宗十八代!” 徐凤年站在城头,对着漫天风雪歇斯底里地哭喊,声音嘶哑,充满了无尽的痛苦与愤怒,“谁他娘的准许你不练剑的!谁准许你这么做的……”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 “春秋” 名剑,那是柄伴随他征战四方、斩过无数强敌的神兵,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至宝。可此刻,他却狠狠地将剑掷出京城,长剑划破风雪,朝着远方飞去,最终消失在茫茫大雪之中。 “你不要拉倒!老子就当没这把剑!” 白发男子踉跄着后退几步,低下头,泪眼模糊,嘴唇颤抖着,泣不成声,“就许你是我兄弟,不许我是你兄弟吗?有你这么做兄弟的吗?温华,你这个傻子!你这个大傻子!” 他哭着,哭着,身子一软,哭弯了腰,双手撑着城墙,肩膀剧烈地颤抖着。漫天飞雪落在他的身上,将他的白发、白袍染得更白,仿佛要将他与这片天地融为一体。 徐凤年想起自己曾经对轩辕青峰说过的话:“梦想就是那座小雪人,卖不了钱,只有小孩子才把它当个宝,觉得金山银山也换不了。可到了你我这个岁数,大多都不爱谈梦想了,觉得矫情,也不实在。我那所谓的梦想是责任,而你现在的梦想称作野心则更好,我们俩的梦想,一到太阳底下,雪人消融,没了也就没了。可温华的梦想,是今年雪人没了,就还会等明年的大雪,再做一个雪人,年复一年,他是一个把梦想看得比性命还重的傻子……” 是啊,温华就是这样一个傻子。他的梦想很简单,就是成为天下第一的大剑客,就是娶自己心爱的姑娘,就是能风风光光地回到家乡,让爹娘为他骄傲。可就是这样一个把梦想看得比性命还重的傻子,却为了他这个兄弟,放弃了所有。 放弃了练剑的梦想,放弃了娶李白狮的梦想,放弃了光宗耀祖的梦想,甚至不惜自断手足,废去武功,以最惨烈的方式,退出了江湖。徐凤年心中比谁都清楚,不让温华练剑,还不如杀了他。可温华宁愿不练剑,宁愿舍弃一切,也不愿对自己的兄弟拔刀。 这就是温华,他的兄弟温华。 太安城的雪,还在下着,越下越大,仿佛要将这座城,将所有的痛苦与悲伤,都掩埋在这片白茫茫之中。城头处,只剩下一个白发白袍的年轻男子,独自哭泣着,哭声悲怆,撕心裂肺,与风雪交织在一起,久久不散。 而在远离太安城的官道尽头,一辆马车缓缓前行,消失在茫茫大雪之中。马车里,那个断一臂、瘸一腿的年轻男子,已经沉沉睡去。他的脸上带着一丝浅浅的笑容,或许是在梦中,又回到了那些与兄弟并肩闯荡的日子,回到了那个充满阳光与欢笑的江湖。 雪地里,只留下两道长长的车辙,还有一路淡淡的血迹,最终被大雪覆盖,再也寻不到踪迹。江湖路远,兄弟情深,这一别,恐怕便是永生。 …… 北凉的风,总带着股砂砾般的粗粝,刮过王府的青砖灰瓦时,会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在诉说着这座雄城的过往。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便从太安城那场大雪中溜走了一年。 这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王府书房外的石阶上便落了层薄霜。一个身形佝偻的老者,正拄着拐杖,一步一步缓慢地挪动着脚步。他穿着件半旧的藏青色棉袍,领口和袖口都磨出了毛边,左腿依旧瘸着,每走一步,都要借助拐杖的支撑,才能稳住身形。这人正是北凉王徐骁,曾经那个马踏六国、令天下诸侯闻风丧胆的 “人屠”。只是如今,他的头发已全然雪白,连胡须都沾着霜气,背比去年更弯了,仿佛随时都会被北凉的寒风压垮。 书房内,徐凤年早已等候在此。他身着一袭月白色锦袍,腰间系着枚双鱼玉佩,那是母亲吴素生前留下的遗物。一年前,他以藩王身份入京面圣,在太安城经历了温华断剑弃武的锥心之痛,也与万余国子监学子对峙,挣下了属于北凉的尊严。自那以后,他褪去了往日的跳脱与浮躁,眉眼间多了几分沉稳与坚毅。再加上此前在北凉军中历练的一年半载,他不仅将心法练至大成,更在战场上与将士们同生共死,赢得了军中上下的认可 —— 如今的徐凤年,早已不是那个需要剑九黄护佑的世子,而是足以扛起北凉大旗的继承者。,! “来了?” 徐